日本菅義偉首相於10月30日的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本部會議中,發表多項與出入境相關的政策調整,當中對海外人士較大影響的是應對下調感染症危険情報至第2級,將由11月1日起,解除9個國家及地區的入国拒否限制,是疫情以來首次正式解除,但僅是有限度解除,與完全的解除包括開放一般的觀光客入境,尚有一段距離。
今次解除限制的9個國家及地區包括:韓國、新加坡、泰國、台灣、中國(包括香港及澳門)、越南、汶萊、澳洲 及 新西蘭。
現時日本其實已開放予有特別需求的商務客人入境,而今次解除入国拒否限制,最大的不同是,是不用事先準備入境日本72小時以內的PCR 檢測的陰性報告,而到達日本時亦不用再次接受病毒檢測。
但同樣地,也是要事先向當地日本領事館及代表機構申請簽証,而申請的資格暫時未有改變,即只有由日本方面正式提出邀請的商務或文化交流等的外國人才有機會獲批一次性的短期滯在入境簽証。
亦需要在入境日本後自主待機(即自我隔離)14天,而在入境日本後亦是不能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移動。
另外,要留意的是,現時香港及台灣等政府仍有入境檢疫要求,在日本回香港或台灣等地時,需要接受病毒檢測,檢測結果是陰性的話亦要自我隔離14天,即來回合共要隔離28天。
所以以現時的這個新安排來說,今次的新安排其實僅對極少部分有極逼切到日本需要,且不介意要來回隔離近一個月的商務人士才能利用得到。
外務省於10月30日的相關報道発表:
https://www.mofa.go.jp/mofaj/press/release/press4_008919.html